订立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双方签字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没有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雇佣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雇佣之日起成立。根据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行。
订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包括:
1、对方是否是合同当事人人,是否具有签约资格:
2、合同内容是否违法、违背公序良俗
3、合同中的重要的条款内容是否与当事人协商的一致:
4、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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