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房开商在交付房屋时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依法采取如下有效的维权措施:
1.搜集并保存证据:作为首要步骤,购房者务必全力以赴地搜集所有与购房协议有关的关键证据,其中包括完整的购房合同文件、付款的详细证明资料、关于交房日期及延迟的书面通知书以及与房开公司之间往来的电子邮件或信件等。
2.积极开展沟通协商:购房者应当首先尝试通过与房开商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对话,以期明确违约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同时依据合同条款,向房开商提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要求,例如支付违约金或者适当延长交房期限等等。
3.向行政机构投诉:若经过多次沟通仍未取得预期效果,购房者有权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正式投诉申请,请求该部门出面协调处理此事。
4.寻求法律援助:若以上所有措施都无法妥善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开商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起违约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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