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时间:2023-05-02 17:05:14 4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这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分段计算:

对劳动合同实施前签订、试行后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届时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执行。

经济补偿的计算期限:因企业合并、合并、合资经营、单位性质变更、法人名称变更等原因,变更工作单位的,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按“单位工作时间”计算。此外,劳动者因非个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调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以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前12个月的实际月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报酬工资等。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他们需要弄清楚形势。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六种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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