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领取抚养费的条件
离婚领取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中同行业平均收入。
4.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给付。
5.给付时间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二、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是一样的吗
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不一样。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原告需要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形成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
在变更之诉中,原告一般是要求法院变更其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如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原告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变更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上的撤销权,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消灭已成立的买卖关系。
三、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
1.根据支付期限,可分为定期支付和分期支付;
2.根据支付形式,可分为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
3.离婚抚养费的其他法定支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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