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资的房租合同到期可直接收回吗
当房屋租赁期满时,合同自行失效,此时业主可无偿回收房产。
如业主决定出售房产,租户有优先购买权;而若业主拟续租,租户同样拥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权。
考虑到当前社会中业主们的不诚信行为,这类权利实际上并无太大作用。
因为他们既可声称自用房产,亦可提出远超实际租金的续租请求,或者索要高于市场成交的价格作为买家,使得租户最终只能被迫搬离现有住所。
建议租户在将来签订租赁合同时尽可能制定详细规定,将潜在风险均纳入条款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技术股承担房租费用吗
关于技术股份持有者是否应当承担租金款项这一问题,其最终的责任归属主要依赖于股东间事先订立的详细合同条款。
在尚未明确划定责任分工范畴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示由全部股东共同分担租金负担,那么无疑地,技术股份持有者亦应遵循契约的约定,承担其相应份额的租金支付义务。
若股东之间对此存在争议并认为相应的合同条款并不公正,那么他们便可通过友好的协商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适度修改,或者以合理依据对该合同条款提出质疑。
除此之外,假使依照股东协议的规定,技术股份持有者不必承担任何开销,即便这类持有者实际承担某些租金费用,他们仍具备权利要求其他股东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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