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条件包括四个方面:1. 行医者必须是具有相应职责的医护人员,不得为非法行医人员;2. 发生了足以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3. 医护人员对损害结果具有过错;4. 满足其他条件。只有当这四个条件都满足时,才可以认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以下条件满足时,可以认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1.行医者必须是具有相应职责的医护人员,不得为非法行医人员;
2.发生了足以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
3.医护人员对损害结果具有过错;
4.满足其他条件。
医 疗 事 故 赔 偿 责 任 如 何 认 定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如何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
2.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3.拒绝或者拒绝继续履行职务,或者拒绝立即抢救的;
4.故意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因此,如果医疗机构存在上述情形,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干扰医疗事故调查、阻碍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
2.拒绝或者拒绝继续配合医疗事故处理,拒绝或者拒绝提供与医疗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的;
3.对医疗事故处理工作提出异议或者阻挠的。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行为,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形,或者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如果干扰医疗事故调查、阻碍医疗事故处理工作,或者拒绝或者拒绝配合医疗事故处理,拒绝或者拒绝提供与医疗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也会被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行为,医疗机构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形或者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如果干扰医疗事故调查、阻碍医疗事故处理工作,或者拒绝或者拒绝配合医疗事故处理,拒绝或者拒绝提供与医疗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也会被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医务人员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义务,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