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行医归哪个部门管
(一)当地卫生局执法单位。如果经卫生执法人员实地检查,询问情况,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他们会立即立案,经现场查看,调查取证,构成犯罪的,他们会移交司法机关查办,这是程序。(二)公安部门。非法行医属于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应该选择报警。一、非法行医的危害有哪些危害一:错诊加重患者病情。有些非法行医者不懂装懂,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危害二:造成疾病传播。一些黑诊所在根本不具备消毒条件的情况下,非法开展美容手术、人流手术,消毒不彻底让群众染了性病;一些牙科诊所,不仅钻头等工具不消毒,甚至将一次性医疗器械反复使用,群众牙拔了牙却患上了乙肝,这些都不是危言耸听,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案例。危害三:滥用抗生素或激素。为了赚钱,抗生素在黑诊所中被滥用。为了提高疗效,不该用的激素也用上了,甚至加大剂量。滥用抗生素的后果将导致患者产生耐药性,给身体造成很多副作用。危害四: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本没有乙肝,却被检查出了乙肝;本没有性病,却被诊断为性病。黑诊所为了骗取钱财,或者夸大病情,或者编造疾病,使患者在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严重伤害。危害五:使用假劣医疗器械和药品。黑诊所...查看原文
2非法行医指的是哪些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非法行医的四种情形及相应处罚。这包括未取得或非法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吊销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未取得乡村医生资格从事乡村医疗活动以及家庭接生员从事非家庭接生的医疗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非法行医者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和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具有以下四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并受到处罚: 1.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3.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4.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造成就诊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揭露非法行医:违法行为与法律后果 非法行医是指在没有获得相应资质或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这包括无证开设...查看原文
3非法行医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查看原文
4非法行医的定义
一、非法行医的定义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其没有法定执业资格或许可的医疗行为即是非法行为,自然属于非法行医。简言之,非法行医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无证行医外,医疗机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二、属于非法行医的情形有哪些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2、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3、根据《母婴保健法》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2...查看原文
5非法行医行政处罚
非法行医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标准具体是什么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二、非法行医卫生部门处理非法行医卫生部门的处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吊销执业证行政处罚决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看原文
6非法行医认定
一、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查看原文
7非法行医量刑
一、非法行医量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行医构成要件1、概念及其构成概念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查看原文
8非法行医的情形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员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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