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试用期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协议书合法吗
试用期协议书合法。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协议书也是合同。
三、劳动法试用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劳动法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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