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继承所有吗
不一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故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全部财产,还得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立遗嘱或者是以其他法定继承将财产处分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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