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增值如何分割
时间:2023-04-06 10:12:06 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时,如果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离婚时房屋共同还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拥有产权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如果房贷没还完能离婚吗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婚前买房贷款后房子属于谁的?

婚前买房贷款房子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

如果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签署合同并支付首付的,且住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该住房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一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男女对方可以主张得到婚后还贷数额的一半,还包括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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