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一),登报申明;(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第三步,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体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在主流媒体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5)如果是还没有未落户的新生儿,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
二、出生证明在哪里办理
正常情况下宝宝的出生证明都是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的,在宝宝出院前都可以在医院办的。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携带宝宝出生时所在医院出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
三、小孩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是证明婴儿出生地点、出生日期、出生健康状况、血亲关系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落户登记的重要依据。新《管理办法》规定:各助产机构要督促新生儿母亲在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孕妇及其家属应按《通用规范汉字表》规范为新生儿取名。对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应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户籍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全文8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