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通事故在一审中做的伤残等级鉴定为右腿短缩7cm,活动功能障碍726%,护理依赖鉴定为部分护理依赖,被告对鉴定结论无异议,一审法院判决赔偿部分护理依赖,判决后对方不服上诉。诉称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标准,八级伤残没有护理依赖,这样说合理吗?律师解答:职工
我是交通事故在一审中做的伤残等级鉴定为右腿短缩7cm,活动功能障碍72·6%,护理依赖鉴定为部分护理依赖,被告对鉴定结论无异议,一审法院判决赔偿部分护理依赖,判决后对方不服上诉。诉称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标准,八级伤残没有护理依赖,这样说合理吗?
律师解答: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标准同人身损害并不相同,两者有不同的法律所调整,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同劳动法所调整的工伤与职业病不能混为一谈。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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