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有建筑物能确权吗
建设用地有建筑物是可以确切的,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二、房屋确切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办理房屋登记时,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房计划批文;
(二)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六)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七)房屋坐落平面图;
(八)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九)房屋分户平面图;
(十)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三、买卖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持《房屋所有权证》买卖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二)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三)房屋买卖合同;
(四)房屋移交协议;
(五)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六)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个人出具身份复印件;单位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卖方为单位的应附加以下材料:国有企业出具国资局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批示;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等出具董事会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八)单位购买私房,须提交市或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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