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体检项目在劳动法中如何规定
我国《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入职体检。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中有关于员工体检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员工体检费用属于福利费吗
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方面的支出,因此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员工体检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次,员工体检费一般可以分为体检机构和其旁支提供的服务费用、物资费用等。其中,体检机构费用属于体检服务支出,而其旁支提供的服务费用属于普通费用或购买材料支出。这些费用并不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范畴内的费用,因此员工体检费不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为了方便员工的健康管理,可能会将员工的体检费用纳入福利费用进行核算。但是,这种做法并没有得到相关法规的认可,因此员工体检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还需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单位员工体检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会计核算方面,员工体检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核算;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三、入职体检费用谁承担
入职体检费用谁承担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用人单位通知求职者已经入职并要求体检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通知求职者已经入职了,再行要求求职者进行体检的,该体检按用人单位特定要求参加的,那么该体检的行为也是招聘活动的一部分,体检费就是招聘费用的一部分,该费用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求提供体检被告,并未设定其他具体要求的,体检费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用人单位不对求职者做具体的要求,比如指定医疗机构、制定收费人员等的行为,那么体检费用的处理应当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如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公司的一贯处理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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