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哪些情况下无效
1、遗赠出现如下情况就无效:
(1)遗赠人在订立遗赠协议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赠人受胁迫、欺诈而订立遗赠协议;
(3)遗嘱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不合法;
(4)其他无效的法定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二、哪些情况下遗嘱不生效
1、遗嘱所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先于遗嘱人死亡。
2、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3、附有解除条件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前或之时,解除条件成就。
4、遗嘱人死亡时,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标的已不复存在。若该财产为遗嘱人生前以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所处分,则推定遗嘱人变更遗嘱;但若该财产系因其他原因而不复存在,则涉及该财产处分的遗嘱内容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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