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务员法对辞退和开除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7-22 08:13:34 2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法对辞职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五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根据现行的《公务员法》,公务员辞职可以划分为自愿辞职、引咎辞职以及责令辞职等多种情形。我们通常说的公务员辞职,一般属于自愿辞职,对于自愿辞职的来说,如果职位没有服务期等相关规定的话,一般都会同意,而且辞职后还可以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

但是如果职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那么就不能够自由的辞去公职。目前,许多基层公务员都有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为5年服务期,或者更长。

《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全文8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辞退 最新知识
针对2021年公务员法对辞退和开除的规定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2021年公务员法对辞退和开除的规定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