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的法律。破产法中有六个概念:债和债权、债务,以及债权人、债务人概念。债的概念是破产法的一个基本的概念。偿付能力的概念。偿付能力是指债务人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一种状况。第三个概念是关于破产的概念。第四个概念是清算。清算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被视为是破产的唯一的途径。第五个概念是重整。第六个概念是和解。从总体的破产法概念来说,破产法有债、偿付能力、破产、清算、重整以及和解六个方面概念。
一、企业破产法受到影响是什么
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企业破产法》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规范企业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破产清算走哪个程序?
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企业作为债务人自行申请或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3、确定破产管理人;
4、发布破产公告;
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6、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及破产债务;
7、经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进行重整或和解;
8、重整或和解失败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9、组成破产清算组并进行破产债务的清偿;
10、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终分配终结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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