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假未休完公司给清零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第二年安排补休上一年度的年休假。一些企业会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中附加"当年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完的,将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清零"等类似规定。因此每到年底,这些公司的职工们往往被迫扎堆休假。而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也不合法。
二、辞职有没有年假
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但未离职,且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休年假。因单位的原因未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年假如何计算
年假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工作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年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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