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假未休完是否可以强制清零
年假还没来得及休,单位不能直接清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安排跨年度补休。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需要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而不能以跨年为理由随意清零。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享受年假补偿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假期间有工资吗
年假期间有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1.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2.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3.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全文5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