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第一种情形: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在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第二种情形: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按规定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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