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有依申请的保护和依职权的保护两种模式。
(一)依申请保护。
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后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依申请保护模式又被称为被动保护模式,因为在这一模式下,海关不会主动采取制止侵权嫌疑货物进出口的措施。
(二)依职权保护。
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若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将主动采取扣留和调查处理措施。由于在依职权保护模式下,海关有权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因此这一模式又被称作主动保护模式。应当注意的是,依职权保护模式仅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的情形。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
二、知识产权的类型
(一)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二)工业产权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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