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只要能够经过批准,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就可以取得宅基地。我国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比较严格,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村民只能使用不得私下转让。如果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应该连同宅基地一并转让,办理手续比较复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一、宅基地买卖是否合法?
宅基地买卖合法吗?回答这样的问题,不仅仅要结合上面农村房屋买卖的情况,还需要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法律相关的规定,农村集体的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以及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的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经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的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的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二、民法典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规定。而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