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用就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失地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被依法征收。目前,土地征用一般是指征用。第二,在房地产开发中是否可以强制征地必须有合法的程序。经过严格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权强行征地。三是由被征地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方案。征地计划包括征地目的和用途、征地范围、征地类型和征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和数量、征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劳动力安置方式、原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等内容,征地计划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征收土地,即公告拟征地计划。拟征地方案的公告还必须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项和听证权,然后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附着物和人口进行调查统计。土地征收计划制定后,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民政部门批准。批准的,由批准征地计划的政府批复,下级政府以征地为依据。土地征收计划公告依法经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地上附着物,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和地上附着物拆除的具体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修改补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单位和农户支付相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和地上附着物拆除计划。清理土地,实施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地土地进行清理,组织实施征地和供地工作。
全文7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