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终止房款肯定需要返还购房者。
1、如果是购房者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无法主张开发商返还了。
2、如果是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卖房怎么收房款
1、二手房交易中,有意向购买房屋的买方为了确定买卖关系,会付给卖方一些定金,卖方可以收取,也可以以后用此定金抵扣相应的房屋总价。
2、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由买方先付一定比例该房屋的首付款,过户时买方再付清余款。为防止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3、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由买方一次性付清房款。
4、买方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等到银行审批下来后,双方就可以到当地房屋过户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买方须到银行办理完结房屋抵押贷款手续,银行就会把买方申请的房屋抵押贷款一次性发放到卖方的银行账户。
5、如果买方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该房屋,卖方可以收取买方除去贷款额后的首付款,买方到银行申请剩余房款的房屋抵押贷款,卖方可以配合买方到银行申请贷款,卖方给银行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等到贷款手续办理完结后,银行会将买方申请的房屋抵押贷款一次性发放到卖方账户。为防止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6、卖方收取房款的方式:买方可以付现金给卖方;也可以由买方通过银行转账给卖方;卖方有POS机的话,买方还可以通过POS机刷卡支付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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