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牡丹江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牡丹江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办理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三、牡丹江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河镇亿丰汽贸城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一楼业务受理窗口03-10。
四、牡丹江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办理法律依据(节选)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第十七条……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全文4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