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农村的房子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承包的形式并签订承包合同,合同中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如果老人过世土地肯定是要归还集体。如果合同签订以户为单位,亲属是联合承包人,当老人去世之后,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继续从事承包合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方是以“户”为单位,土地承包合同由每户的代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按“户”制作颁发,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以农户家庭的全体成员作为承包方进行承包。
一、女儿可以随意家人继承宅基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结婚后如果户口没迁就还有承包权,如果户口迁走了就不是本集体经济的农民了,也就没有承包权了。不过第三十条还有一条规定就是“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出嫁了户口迁到男方所在的村,但是男方的村集体没给你分土地,那原来的村就不能剥夺你的那份承包地,无论如何只要你还是农村户口就理应获得一份承包地。因此,在一定情况下,女儿也可以继承宅基地。
二、土地可以继承吗
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问题。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
全文6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