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人在正式办理抵押登记前,可以申请预抵押登记的,而抵押权一般是自办理登记后生效。申请预抵押登记后,没有正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成立,所以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
一、不动产抵押人未登记优先受偿登记这种行为合法吗?
不可以。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生效,未登记抵押权不生效,及无法享有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均无法享受。如果依照相关法律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二、抵押未登记的清偿方式
抵押未登记的清偿方式,根据所抵押的财产不同,有不同的清偿方式。1、如果抵押的财产是不动产,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设立,即该债权相当于未设立抵押,按照普通债权处理受偿;2、若抵押的财产是动产的,只要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办理抵押登记了可以对抗第三人,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相对于另外的债权人优先得到清偿。
三、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有效,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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