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产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应将违约金设定为每逾期一天便向买家支付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当事人主张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请求予以降低的,则应当参照违约行为给自身所带来的损失程度,并以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为标准,适度进行调整;反之,若当事人主张因约定的违约金过低而请求予以提高的,则应当根据违约行为对自身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全文3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