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人单位(工矿企业、公司、民营企事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国家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或包括工伤保险的综合险的工商个体户等单位与个人)参加了社保工伤保险的,均由当地接受投保的社保机构(社保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及各地地方行政法规、或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保险赔偿支付。
一、工伤保险出现工伤如何理赔?
参加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理赔程序如下:一、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三、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四、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五、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六、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七、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八、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二、试用期受伤怎么赔付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试用期间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而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并且要补缴相关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三、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能构成残疾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而不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自欠款之日起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理欠款金额1倍以上罚款低于两倍。用人单位职工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新的费用。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