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赠予过户
时间:2024-07-24 18:52:46 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一方希望将自己独立所有的物业转让或转移至配偶名下,则需携带以下所需资料:

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户籍簿及结婚证书、房地产产权转移申请书及确认同意书等文件前往相关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申报和审核。

此种情况下,房地产的产权变更被视为共同财产的变动,所需费用仅仅是相应的行政手续费,无需支付任何税费;若在夫妻离婚之后,前任配偶仍然需要对原属单独拥有的物业进行转让或者过户,同样需要向相关房地产管理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及文件:

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户籍簿、离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房地产产权转移申请书与确认同意书等等。

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房地产权益变更亦被视作共同财产的变动,所需费用将仅包括行政手续的费用,而无需支付额外的税费。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全文4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夫妻共有房产赠予过户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夫妻共有房产赠予过户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