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会见。留置措施这是国家对于所有公职人员的特别规定,即任何职务犯罪,必须先处理党纪、政纪(公职)问题,再处理刑事犯罪问题。也叫'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即是对公职人员的保护,又是对公职人员的严格要求。因此,公职人员设嫌职务犯罪实施调查,律师不得介入是政治行为的党纪政纪调查。不是刑事侦查,这是符合法制原则的,也是中国特色的监察制度。
校长滥用职权可以去监察委举报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滥用职权的话,可以向当地计委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检察院反贪局投诉举报,或者拨打12309举报。
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
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
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2、可能逃跑、自杀的。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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