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于性质特殊,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较困难。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1、劳动关系解除及时转移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档案转移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将该员工的档案转移到所在的街道、新的工作单位。因此当我们结束了前一个工作时,应当关心自己的档案是否及时转移到位,防止在调换工作中档案的丢失。
2、档案材料与事实不符,可要求单位认定并修改。如果发现单位在自己档案里塞进黑货侵犯了自己的就业等合法权利时,必须注重搜集足够的证据,并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不要让档案成为死档。要知道自己的档案保管在什么地方,其中特别要注意是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必须保存好档案保管的证明,及时缴纳费用,不要让自己的档案成为死档。
4、处分材料入档须经本人认定。根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中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的规定,单位放入档案的材料,特别是对劳动者处理、处分的材料要求经本人签字认定。
一、辞职了档案一直存放在原单位有问题吗
辞职了档案一直存放在原单位,是不可以的。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辞职后档案不可以一直放在原单位,新单位就业后档案在一个月内转移到新单位。没找到新单位就业,档案在一个月内转移到当地劳动部门的人才市场或者街道劳动保障所;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离职员工,人事档案都由员工自己带走到就业局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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