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没有限制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具体表现,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协议离婚的夫妻虽然要度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但是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离婚的,只需亲自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审核后认为二人符合离婚条件的,仍会为二人办理离婚登记,分发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的手续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手续:
(1)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有哪些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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