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在单位工作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时间:2023-09-08 03:50:11 3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了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将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的医疗期一般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但患癌症、精神疾病等一些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将给予24个月,这个医疗期不受实际工作年限的限制进行计算。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将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的医疗期一般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但患癌症、精神疾病等一些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将给予24个月,这个医疗期不受实际工作年限的限制进行计算。

不 同 疾 病 对 应 的 医 疗 期 是 多 长 时 间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也明确规定,患者在生命、健康方面受到损害,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因此,不同疾病对应的医疗期最长为三年。

医疗期是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的,但患癌症、精神疾病等一些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将给予24个月,不受实际工作年限的限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患者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时,将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生命、健康方面受到损害,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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