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纠纷之诉的审理过程,可依循以下步骤有序展开:
选定具管辖权之法院、传送诉讼申请书、奉上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接受司法机构审查等等。
至于涉及到保险纠纷的个别问题处理方面,皆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程序与标准进行合法性判定。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我们在接到诉状时若发现案件受理的法院非公司住所地法院受理时,应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