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或者图形等所记载下来的证据;物证主要表现为建筑合同中所标志的已经完成的建筑物等;视听资料主要表现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已经录像等资料;证人证言主要是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履行工作人员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法庭上对争议案件事实及反驳事实的陈述;鉴定结论主要表现刑事为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工程款的决算结论等;勘验笔录主要表现为应承包方或发包方的申请。若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哪些案件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由的规定》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五)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六)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七)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八)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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