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字的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如果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可以申请撤销。在签字后,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一般难以再进行更改。所以在签字前应当仔细查看,一旦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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