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公司之间的借贷要想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必须满足以下几个严格的法律条件:
首先,借贷双方在签订该借贷合同时的意思表达必须要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误解的情况;
其次,缔约方应是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同等性质的法人组织;
再者,这个借贷行为所涉及到的内容不能违反应有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秩序,更不可违背善良风俗;
另外,该借贷合同的订立形式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具有完善的书面手续;
最后,如需满足其它与司法程序相关的有效条件,也应当加以认证并认定其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全文4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