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缴纳呢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二、现在注册公司现在还需要注册资金吗?
需要注册资金,但注册资金条件放宽了,注册公司新政策变化如下: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注册资金缴足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2013年12月28日修订发布并于2014年3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作出了重大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转为认缴制,对缴纳期限亦原则上不再做强制性规定,而交由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里予以约定。
但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仍然要求实际缴纳出资,并对出资期限做了严格的规定。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前缴纳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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