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灭失如何处理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是证明购房人购房的合法凭证。有四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两份给开发商,一份给房管部门,一份给购房者。买受人申请银行抵押的,其所有的合同由银行质押。
开发商在申请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全部拿到房管部门,才能申请产权证。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好好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但是如果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呢?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丢了,他们该怎么办?采购合同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同时期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预售登记前,买房如何处理合同损失和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如何处理?
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人失去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买家需要支付合同费用,约200元。二是预售登记后,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在办理抵押前的灭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成、银行按揭未开始前,购房人若失去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合同无效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拿报纸向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做预售登记。在此期间,买家需要支付发表声明的费用、合同费用以及新合同的印花税。办理抵押贷款后,购房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灭失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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