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是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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