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素材讲述的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在刑事案件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告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以及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也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然而,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在刑事案件中,因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同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4、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5、共同致害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侵权行为存在,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6、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7、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附 带 民 事 诉 讼 中 未 成 年 人 和 精 神 病 人 的 监 护 人 可 以 作 为 被 告 人 吗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未成年人在发现自己遭受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时,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同时,被害人也享有报案或者控告的权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并且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同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因此,未成年人报案时可以由监护人陪同,也可以直接报案。
以上是对《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规定进行的概括。根据该法规定,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在刑事案件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同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以及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也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其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共同致害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侵权行为存在的,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也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同时,《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未成年人报案时可以由监护人陪同或直接报案,被害人也享有报案或控告的权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并且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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