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驾驶员因突发疾病而导致的车祸,其主观上并非故意,也无过错,一般不会构成犯罪,驾驶员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按普通的交通事故处理。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如果驾驶员故意隐瞒病情,或者被诊断后没有申请注销驾驶证继续驾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唯一的免责条款是行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为保障安全驾驶,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申请人申请驾驶证时,应如实告知是否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并不再驾驶机动车,严防驾车时疾病突发酿成惨祸、害人害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全文7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