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延长下岗失业税收优惠
时间:2023-06-07 14:01:48 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的规定,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再延长3年。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日前转发了上述文件规定。

广东省三部门在转发文件中明确,为继续促进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照财税[2009]23号文的要求,对广东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中注明符合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定额的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中注明符合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全文4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费 最新知识
针对广东:延长下岗失业税收优惠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广东:延长下岗失业税收优惠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