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打牌偷懒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制定并公布的规章制度来对员工进行处罚,如果员工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则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一、员工拒绝办理入职手续公司能否不发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工事实为依据,不以是否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移为依据。劳动者付出劳动接受单位管理,单位就有依法支付工资的义务。如果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员工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单位应当及时发放工资。至于员工有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对照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确定其是否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有,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用人单位要注意该制度是否经过了民主程序,是否向员工公示告知过。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通知工会。
二、女员工怀孕期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除非女员工在怀孕期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三、公司开除正式员工如何补偿
公司开除正式员工需要付其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的正式员工不是永远不可以被辞退的,一般单位辞退员工都有一定的原因,作为正式员工来讲,如果为了个人利益,就抛弃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或者违反公司规定的,这样公司辞退所谓的正式员工是合情合理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