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购房落户条件、办理流程
(一)购房落户条件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
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员(指取得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购房落户应为在我市市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其建筑面积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地下室、车库面积。对拥有共同产权的商品住房,如共同产权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购房落户条件,办理在济落户;如共同产权人一方系济南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不再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迁济落户。
(二)购房落户办理所需证件
1、入户人申请;
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其中属三县一市迁入人员均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4、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6、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购买新建成套商品房),买卖房屋协议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购买二手商品房);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购房落户条件办理流程入户人到购房所在地区公安分局申请——市局审批
二、济南投资纳税落户条件、办理流程
(一)投资纳税落户条件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投资纳税落户办理所需证件
1、入户人申请;
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6、养老保险费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资纳税落户办理流程入户人到固定住所所在区公安分局申请——市局审批
三、济南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办理流程
(一)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3、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5、对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或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本人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符合以上申报条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的,允许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落户。
(二)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所需证件
1、入户人申请;
2、聘用单位证明;
3、入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5、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荣获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
7、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随迁未婚子女的);
9、有关部门出具的交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条件5);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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