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情况一,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
⑵情况二,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
一、关于户口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注销办理所需材料:(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申报人或管理单位应说明原因,并由户口登记部门核实后在注销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标明。(二)公民应征入伍的,凭入伍通知书或部队证明信注销户口;被军事院校录取,属于现役军人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注销户口;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注有“预征对象“字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户口由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派出所后,凭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公民应征入伍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凭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或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注销户口(居民身份证未过有效期的,只核验,不收缴);对在工作中发现服现役公民未注销户口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并书面告知应征公民入伍人员直系亲属后,可以直接注销其户口;(三)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的:凭出国定居证明或加入外国籍的相关证件(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公民已在国(境)外定居但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分、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注销其户口;(四)法院宣告失踪的: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宣告失踪判决书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二、户口迁入公共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一、迁入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和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劳务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1、单位介绍信及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4、能够确定集体户口落户准确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单位确定的户口协管员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6、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的《责任书》。
二、单位集体户口办理程序:1、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户口,然后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2、自己单位必须给出具接收证明:拿着单位给出具的接收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去,让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给出具准迁入证明。3、拿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到原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来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就行了。
三、现在上大学要迁户口吗
1、被学校录取后,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也可以将户口保留在原籍,迁与不迁看个人意愿,没有强制要求。2、如果需要将户口迁至学校,那么需要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再携带迁移证去学校报到,报到时将迁移证交给学籍科,这样户口便可以迁至学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来户口是农业户口的,那么在将户口迁至学校后,则转为非农业户口,并且学校的户口为非农业集体户,全校的学生都在此集体户上,集体户无法打印户口本。至于上大学迁不迁户口,还是要慎重考虑的,毕竟现在户口迁移的程序比较麻烦,迁移后也会有很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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