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是不会有影响的。正常规定曾用名不可能删除。如果出生证明的名字和改动的名字不一样,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来证明两份文件的关联性。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还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户口本有曾用名还要开证明吗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并非是单独添上去的,那是改了姓名后之前的姓名就被记录到“曾用名”栏里了。更名流程及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这个人就能够,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超出16岁就应该公证的,不要先公证,万一不要就省200元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1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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