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是不会受影响的。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一、黑名单解除后对以后还有影响吗
解除之后就没有影响。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应该如何解除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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