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违法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时间于1990年10月1日,自颁布之日起即生效。
一、哪些行为违法国旗法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国旗法:
1.在公共场合以焚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
2.毁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
3.涂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
4.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时间990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6月28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国旗法。
三、国旗法禁止哪些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禁止下列行为:
1.国旗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2.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3.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
4.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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